| 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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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本部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及產業專業人才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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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上開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6點規定,本部補助原則為每校申請以4班為原則。每班修課學生人數為20人以上者,每班補助經費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修課學生人數未滿20人者,不予補助。獲補助之班級,學校應提列本部補助經費10%以上之配合款,總經費應將本部補助經費及學校配合款分開編列敘明。學校於確實開課且修課學生人數符合前開規定者,得向本部申請補助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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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符合申請補助條件之學校,請於111年3月30日(星期三)前函報以下文件,並分別寄送紙本各1份至本部技職司與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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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費申請表,如學校申請補助班數超過1班,請以校為單位彙整1份經費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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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技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統計表、課程大綱(含課程名稱、每週教學進度、修課人數名單,可依各校格式提供)請寄至acexch@ntut.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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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劉小姐,02-2771-2171#3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