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才條件
具國內外碩士學位以上。
二、專精領域
英語教學,英語口語清晰、可全英授課者。
有教授「簡報英文」、「專業職場英文」、EMI, ESP課程經驗者佳。
三、應徵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含自傳及身分證字號以進行教育部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之查核)。
(二)學經歷影本。
(三)現職證明(無則免)。
(四)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五)可教授之課程及其內容大綱、教學評量等相關資料(足以呈現過去教學成果者)。
*以上資料請依序統整成一個pdf檔(檔名格式:「應徵弘光外語中心兼任老師_您的姓名」) ,於113/5/3前寄至cchao15@hk.edu.tw。本中心會邀請適合的候選人面談、試教。
*洽詢電話: 04-26318652 轉分機5537 趙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