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言證照補助申請公告

一、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6年1月15日(五)下午4:00止

二、證照取得期間
限申請前一學期(114-2)及本學期(115-1)取得之語言檢定證照。

三、申請對象
本校在校學生(含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

四、申請項目
英語檢定及格證照及其他外語檢定證照。
CSEPT、全民英檢及華語文能力測驗不在本次補助範圍內。

五、申請資格
英語檢定成績須達本校畢業門檻,或取得下列語言證照:
PVQC、PELC,以及其他外語及格證照(如日語、韓語、泰語、越南語、西班牙語、法語…等)。

六、線上申請流程
學校首頁 → 在校學生 → 學生資訊系統 → 公用系統 → 表單申請作業 → 選擇送審表單格式 → 選擇【外語暨全英教學中心】→ 點選【弘光科技大學在校學生取得語言證照補助申請表】→ 下載並列印【FM-20560-001 學生證照補助申請表】→ 填妥申請表並完成系所助理及系所主任核章 → 回到學生資訊系統「表單申請作業」→ 上傳語言證照成績單(或證書)及完成核章之申請表 → 完成申請。

七、注意事項

  1. 請務必於線上系統上傳:①完成核章之申請表;②清楚、完整的證照成績單或證書。資料如有缺漏或不完整,將予以退件,請申請人務必確認後再送出。
  2. 同性質之語言檢定,每學期以申請一次補助為限。
  3. 本學期僅受理前一學期及本學期取得之語言證照。
  4. 同一張證照僅限申請一次,且不得與校內其他獎勵或補助重複申請;如經查證有重複申請情形,將追回補助金,並依校規辦理。
  5. **國際溝通英語系申請門檻:**PVQC 測驗二~六須達 90分,PELC 須達 80分;其他系學生取得 PVQC、PELC 證書即可提出申請。
  6.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分機5510 或 外語中心(L207)辦公室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