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證照補助截止日期:115/05/29(五) 下午16:00止。
證照考取期間:114-1學期、本學期。

申請對象:本校學生(含日間部和進修部之學生)。
申請項目:英語檢定及格證照 以及 其他外語證照 (除CSEPT、全民英檢、華語文能力測驗之外)。
申請資格:英語檢定分數達畢業門檻、PVQC、PELC證書、其他外語及格證照(含日、韓、泰、越、西班牙語、法語…等)。

注意事項:
1.需攜帶成績單正本或證書正本(正本驗畢歸還),另影本將與申請表一起繳交。
2.同性質考試,一學期只能申請一次補助金。
3.本學期申請表只可申請上學期與本學期的證照之補助。
4.同張證照補助僅限申請一次,亦不得與校內其他獎勵或補助重複申請,如查證屬實將追回補助金,並依校規處置。
5.欲申請之同學請附上證照補助金申請表(可至外語中心領取或自行列印),提醒您此表下方有申請流程需要蓋章,請按照順序跑完流程再送至L207外語中心。
(提醒:國際溝通英語系證照補助金申請門檻 →PVQC測驗二~六 達90分、PELC 80分):(其他系PVQC、PELC 取得證照即可申請。)

附加檔案